【日程发布】2024城镇排水管道检测评估与非开挖修复培训4月24日开班
与非开挖修复培训班(初级+中级)
日程安排
一、组织机构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中国测绘学会地下管线专业委员会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工程学院管道工程研究中心
承办单位:
武汉中仪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干部学校
协办单位:
长江生态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
武汉市测绘研究院
武汉市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北京市地下管线协会
北京非开挖行业协会
中美联合非开挖工程研究中心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系统工程研究所
北京北排建设有限公司
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广东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管恒兴国际管道工程技术研究院
湖北兴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二、培训时间
1、检测评估与非开挖修复(初级班、线上+线下): 4月24日-25日
2、检测与评估(中级班) :4月24日-26日
3、非开挖修复(中级班) :4月24日-26日
三、报到及住宿地点
光谷潮漫凯瑞国际酒店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408号, 电话:17671437472;
住宿单标间均为:348元/间/天。
四、培训内容
(一)基础知识培训与讲解
1、《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及检测评估技术方法应用及案例分析;
2、《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技术规程》及技术方法应用及案例分析;
3、 排水管道检测、非开挖修复工程第三方监理及排水管道检测监理平台介绍;
4、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预算定额编制介绍;
5、排水管道清淤、清洗、预处理技术及车辆、设备选型介绍;
6、理论考试。
(二)检测评估中级班
1、排水管道检测相关知识;
2、排水管道视频检测;
3、CCTV设备演示、QV设备演示、上手操作;
4、排水管道视频检测缺陷判读;
5、分组实操考试。
(三)非开挖修复中级班
1、排水管渠维护作业主要安全技术规定;
2、排水管渠维护作业基本要求;
3、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技术相关知识;
4、光固化修复工艺介绍与操作;
5、其他施工工艺与操作;
6、分组实操考试。
五、参会人员
六、培训费用
(一)检测评估与非开挖修复 初级班(4月24-25日)
1、4月16日前(含16日)注册并汇款,会员单位培训费1300元/人,非会员单位培训费1800元/人;4月16日后注册汇款及交费报名,会员单位培训费1800元/人,非会员单位培训费2300元/人。
2、证书到期续费:800元/人(须提供原证书扫描件)。
(二)检测与评估 中级班(4月24-26日)
1、4月16日前,会员单位培训费2800元/人,非会员单位培训费3200元/人;
2、证书到期续费:2000元/人(须提供原证书扫描件);
3、检测评估中级班限定100人。
(三)非开挖修复 中级班(4月24-26日)
1、4月16日前,会员单位培训费2800元/人,非会员单位培训费3200元/人;
2、证书到期续费:2000元/人(须提供原证书扫描件);
3、非开挖修复中级班限定100人。
(四)二个中级班同时报名者
同时报名参加二个中级班,会员单位培训费4600元/人;非会员单位5400元/人。
(五)发票开具
请培训代表汇款备注“排水初级培训”或“排水检测中级”或“排水修复中级”。 由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干部学校开具“培训费”发票,汇款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干部学校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河北涿州物探支行
银行账号:1300 1666 2080 5000 0182
七、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东路21号中国煤地大厦二层
H t t p :www.dxgx.org
Email:baoming118@163.com
联系人:
王 薇13811241174(微信同号)
孙 鑫13121670618(微信同号)
张 敏13971600742(微信同号)
杨宇龙15229317653 电话:010 - 63978071
刘保生18610371446 电话:010 - 63978091
八、报名注册方式
请将回执表填好后,于2024年4月16日前Email至baoming118@163.com邮箱。
九、注意事项
2、请准确填写开票信息,发票一经开出不予退换。
十、能力评价
申报排水管道检测评估、非开挖修复企业作业能力评价办法,参见文后附件。
【附件】
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作业能力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条件要求
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作业能力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测绘学会地下管线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会员单位从事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的作业能力评价工作,提高检测与评估单位工作质量,结合行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排水管道是指公共基础排水设施中的污水管道、雨水管道、合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作业能力证书等级分为I、II、III级,评价分为初次评价、升级评价、延续评价。
第四条专委会负责评价组织工作,组织行业内相关专家按本办法进行评价。
第五条本办法中的非开挖修复作业人员,是指通过专委会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的人员。
第六条申请单位对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作业能力评价为企业的自愿行为。
第七条申请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单位应为专委会的团体会员。
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公正地开展非开挖修复工作。
具有相应的规模:
非开挖修复作业员不少于5人、中级人员不少于1人;
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或当年净资产不少于500万。
具有与其承担的非开挖修复工作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和环境条件;其中固定办公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500平米。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或管理文件。
申请单位无破产、债务等民事或者刑事诉讼,无不良经营记录。
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力量。
单位负责人有较强的管理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熟悉地下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非开挖修复业务。
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5年以上从事排水管道非开挖工作经历,并具有中级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第八条 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作业能力级别参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