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市政管理处城区管网污泥处理站项目EPC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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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质量目标:
设计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符合图纸审查合格要求及业主功能性要求;
施工的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6.2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五年(自磋商截止日期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一项(通沟污泥或管网污泥或箱涵污泥)处理环保工程设备供货或总承包业绩项目业绩;注:以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为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至少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提交业绩均为有效业绩。
6.3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①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及“无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网上截图,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
(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本工程的项目“五大员”(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 具有有效的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或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网上截图;
(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五大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个月(2021年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二个月)社会保险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
(6)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7)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6.4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未在“信用中国网”(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没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注:(1)第(1)-(4)、(7)、(8)项,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按本项信誉要求做出声明;(2)第(5)、(6)项,提供附有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的查询结果“截图”,需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查询。
6.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
3.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2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3.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