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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管道清淤、疏通及CCTV检测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问问去 勋章x1 2022-03-14 15:08:5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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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2年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管道清淤、疏通及CCTV检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4月06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ZJGXCG-2022-001

项目名称:2022年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管道清淤、疏通及CCTV检测项目

预算金额:1970000元

最高限价:1970000元

采购需求:管道疏通、清淤及CCTV检测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且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包含管道清淤、管道疏通及管道检测等相关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月3日14至2022年3月2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4月6日14: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于上述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开标时间:2022年4月6日14:00。

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二)[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

备注: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在规定时间前递交至上述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或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①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立即拨打

②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③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④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①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2年4月5日16:00(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象山县来薰路478号二楼);拟在2022年4月5日16:00之后,2022年4月6日14: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收件人:吴程瑶,联系方式:立即拨打。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②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供应商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5)开标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

(6)如本项目改为线下评标,供应商须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收发。

(7)电子邮箱:147236977@qq.com。

(8)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9)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9)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4)(5)(6)(7)(8)条内容废止。

(10)疫情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波市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四)投标保证金:因目前尚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五)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来薰路1000号

联系人:朱东旭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来薰路478号二楼

联 系 人:吴程瑶

电 话:/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林胜光

联系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立即拨打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天谷C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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