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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润区城市供水设施改造及功能提升项目--空气质量监测点周边道路管网修复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勋章x1 2022-09-14 16:37:5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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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丰润区城市供水设施改造及功能提升项目--空气质量监测点周边道路管网修复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由唐山市丰润区行政审批局丰审批核字[2021]1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丰润区城乡融通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市丰润区城乡融通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唐山市丰润区城市供水设施改造及功能提升项目--空气质量监测点周边道路管网修复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2.1.2项目地点:唐山市丰润区,东至东山路,西至西外环路,南至102国道,北至北环路。 2.1.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定位于唐山市丰润区,东至东山路,西至西外环路,南至102国道,北至北环路涉及浭办北关、塔湾、西大街、城内、燕办东大街、浭办小韩庄,太办前大树、中大树,丰润镇南台,银城辅镇,东马庄等村庄等村庄,村庄连接主要道路的乡道,出入口,紧邻城市公路的城中村周边硬化修复工程。其中: (1)新建硬化村居道路约25400m2;(2)维修破损混凝土路面约21900m2;(3)裸露黄土部分地面铺设面包砖约10900m2;(4)沥青混凝土路面约3700m2;(5)维修更换波纹管约200m,更换井盖4个,维修排水口20个; 未尽以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设计任务书(含初步设计)为准。具体施工内容以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为准。 2.1.4计划工期:90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10月10日,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01月07日。 2.1.5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6合同估算价:7334100元。
2.2招标范围:唐山市丰润区城市供水设施改造及功能提升项目--空气质量监测点周边道路管网修复工程的设计、施工的全部内容,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及现场洽商内容等的技术把关、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且施工图纸须达到工程验收要求等相关服务; (2)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及所用材料设备采购、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工程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3)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确定是承包范围中应该有的,均应由中标人负责提供,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将所需项目补充完整,且不增加招标人费用; (4)本项目按经批准的工程建安费进行限额设计施工,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限额进行设计、组织项目实施,因中标人原因导致超限额情况,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费用并完善项目,招标人不予增加任何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②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资质及施工资质。 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的“设计 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业绩说明: (1)类似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包含道路工程或给排水工程)。 (2)①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则指“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 ②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施工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或附注等,2021年以来新成立的企业也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月加盖公章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有效期内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含基本户开户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4信誉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以开标当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①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②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 ③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联合惩戒(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 说明: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企业人员担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以为满足要求的同一人,也可以为满足要求得不同的两个人或三个人。
3.1.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①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资格; ②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 家(含 2 家);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④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⑥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及信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09 09:002022-09-14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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