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及泰安市梳洗河流域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管道检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及泰安市梳洗河流域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管道检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采购文件(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于2023年1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
交易编号:SJ-ZC-20221214-03-01
项目名称:泰安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及泰安市梳洗河流域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管道检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2.4万元
采购需求:对新建管网进行全面检测,检查施工后的管道是否达到设计图纸及行业规范的施工要求,并对管道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并按照《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2012)出具检测报告。排水管道检测图像必须真实、准确反映客观事实,合格率应为100%。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完成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CMA检测资质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服务能力;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根据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泰财采【2022】5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全面面向中小企业实施采购。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并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2月20日08时30分至2022年12月26日16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采购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8-6288136)。
3.方式:投标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 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 后, 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 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 CA 办理模块中《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 》 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泰安市长城路16号
名 称:泰安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明堂路中段科技大街西首北100米山东中正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北门东行100米路北1号楼9层
联系方式:185538678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曲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