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吕四港镇鹤城路鹤港路排污管网修复工程设计资格后审公告
1、招标条件
启东市吕四港镇人民政府 的 启东市吕四港镇鹤城路鹤港路排污管网修复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启东市吕四港镇。
(2)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约1500万元(具体以设计成果为准),设计费约48万元。
(3)设计周期:35日历天,其中:根据设计任务书或接到甲方设计任务指令书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4)质量标准:提交的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并满足业主要求及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图审查。
2.2 招标范围
吕四港镇鹤城路(G328-环城南路)、鹤港路(鹤飞路-环城南路)等现状道路排污管网修复等,建设单位可根据建设需求增减项目。
包括:工程的方案设计、效果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以及施工阶段跟踪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技术交底、解决现场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修改设计及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排水)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均由中标人负责完成,若中标人无相关资质,则由中标人委托具有相关资质且得到招标人认可的单位实施;否则,招标人有权将此部分内容另行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实施,所发生的费用按另行委托服务实际发生金额的双倍从本工程合同价中扣除。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近两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5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7)其他详见评标办法《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08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至2023年 09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23年 09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t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示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根据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126家企业予以全省范围内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44家企业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对42名从业人员予以全省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86名从业人员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名单详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被限制准入和被通报的企业及人员,限制其投标。
(5)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 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工程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0、联系方式
名称:启东市吕四港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启东市吕四港镇人民政府 | 地址: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 |
联系人:潘高峰 | 联系人:徐海燕 |
电话:13912226238 | 电话:0513-832485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