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融合绿色智造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净水处理工程、污水净水管网新建项目EPC工程结算评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河融合绿色智造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净水处理工程、污水净水管网新建项目EPC工程结算评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易采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AHP-2021070
项目名称:江河融合绿色智造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净水处理工程、污水净水管网新建项目EPC工程结算评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收费标准【《黑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3〕39号)】下浮20%作为本项目控制价。
供应商投标下浮率不得低于或等于控制价的下浮率。
采购需求:工程结算评审
合同履行期限:下达工作指令后60日历天内完成。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统筹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若干财税政策的意见》(黑财办[2020]9号文件)、《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为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登记并备案的合格供应商;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包含工程造价咨询;
(4)潜在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须为国家注册造价师(土建专业),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2021年06月至2021年08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带有社保部门电子章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5)潜在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配备人员:国家注册造价师6人(土建专业4人、安装专业2人);二级及二级以上造价师3人(土建专业2人,安装专业1人)。
(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若供应商属于其他组织则需查询供应商主要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核查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
(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若供应商属于其他组织则需查询供应商主要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如核实潜在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均可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06日00时00分至2021年0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