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区奎河片区雨污分流(泰奎大沟片区)工程项目管网排查一标段
泉山区奎河片区雨污分流(泰奎大沟片区)工程项目管网排查一标段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prefix = "o" />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山区奎河片区雨污分流(泰奎大沟片区)工程项目管网排查一标段已由徐州市泉山区行政审批局以徐泉行审投【2023】2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多渠道筹措,项目法人为徐州市泉山区农业农村水务局,招标人为徐州市泉山区农业农村水务局,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泉山区奎河片区雨污分流(泰奎大沟片区)工程项目管网排查一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泉山区境内。
2.2项目建设内容:对泰奎大沟片区320311-31-08达标区范围内的小区、小散乱进行清淤检测。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预算金额约300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工程测量(地下管道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投标单位若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以由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资质类别及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担此项目。
(2)业绩要求(联合体牵头人):自2018年12月1日至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的排水管网清淤检测工程(工程内容含管道CCTV检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件、完工(或竣工)验收证书为准,四者必须同时具备,如以上资料无法反映具体工程建设内容,则须另行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原件。
(3)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建造师及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注册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5)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各方)。
(6)按招标公告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联合体牵头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银行电子保函、?银行书面保函、□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保险机构电子保函、□担保机构电子保单、□保险机构书面保函、□担保机构书面保单。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开户账号:60090188000127383-10061606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保单)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保险公司保函、担保机构保单,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投标人采用投标人信用书承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标书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投标保单、投标人信用承诺书的除外)。
5.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20日。
(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办理指南网址:http://ggzy.zwb.xz.gov.cn/bszn/superviseInfo.html)于2023年12月20日17时前登陆《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18.3.177.169/xzslhy/”)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20日17时30分;
(3)本工程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软件版招标文件,视为报名失败。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6.本工程开标时间:2024年1月8日9时30分,开标地点: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解放南路189号
联系人:杜君儒 电 话:0516-67561679
9.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领海LOFT5#19层1903室
联系人:殷慧慧 电 话:0516-83105531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