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排水管网整治(一期工程)-104国道市政化改造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县城排水管网整治(一期工程)-104国道市政化改造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县城排水管网整治(一期工程)已由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苍发改投【2021】8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招标人为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04国道市政化改造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西起车站大道,东至苍南大道,道路总长为2416.48m,规划红线宽度62m,原道路属性为公路,本次对该路进行市政化改造,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主干路,主路采用双向四车道、辅道双向两车道。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软基处理、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本项目工程概算5498.3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4742.40万元。
2.2本次招标范围:包括104国道(车站大道至苍南大道段)的道路工程、软基处理、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本工程所需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保管与安装、施工、竣工验收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以及所有工程管理过程和成果的提供等。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3计划工期:总工期240日历天(含设计及施工工期)。
2.4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发包人要求。
2.5施工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列①和②资质,或具备①和②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和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 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联合体协议中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或更换手续办理完成之日)担任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0/
(三)其他:
3.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1 年 1 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网址为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6903/index.html)。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通过CA锁在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网址为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6903/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及CA办理》,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41170/index.html)。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3月12日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jy-e.wenzhou.gov.cn:8443/TPBidder/memberLogin)。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其他说明
6.1根据《温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定标工作指引(试行)》温资管办〔2023〕14号,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地 址:苍南车站大道1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339697963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13幢一单元301室
联 系 人:黄文钊
电 话:0577-68898877、18267891565
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
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