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基础设施及数字化建设项目—基础设施管网改造及压力调控工程EPC总承包
廊坊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基础设施及数字化建设项目—基础设施管网改造及压力调控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工程编码 |
G1300002401262002-1 |
所属地区 |
廊坊市 |
工程名称 |
廊坊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基础设施及数字化建设项目—基础设施管网改造及压力调控工程EPC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廊坊市清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
工程地点 |
廊坊广阳区,艺术大道、新华路、绵竹路、大西环、西昌路;广阳公寓、裕华小区、百殿园、芳菲苑、永华小区、俊杰管道实业小区 |
||
建筑面积 |
|
招标内容 |
EPC工程总承包 |
工程招标范围 |
本项目的EPC总承包,在提供经过审核后的地勘数据基础上包括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所需的资料搜集和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审图、图纸技术交底、竣工图、联合试运转、联络变更及相关配合服务,工程施工(包括红线内小市政和外部大市政连接的工程内容)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发包人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性修复或特殊情况处理、变更等。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级资质;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需提供电子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估算价 |
4183.17万元 |
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4-19 9:00:00 |
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4-04-25 17:00:00 |
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基础设施及数字化建设项目已由廊坊市广阳区行政审批局 以廊广审批投备字﹝2023﹞9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清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廊坊市清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1、市政供水管道改造共计5.61km;2、老旧小区改造6个;3、二次供水改造4处;4、城区老旧阀门更新改造35座;5、增设压力监测点30处; 6、更新升级二水厂电气设备。 建设地点为:廊坊广阳区,艺术大道、新华路、绵竹路、大西环、西昌路;广阳公寓、裕华小区、百殿园、芳菲苑、永华小区、俊杰管道实业小区。 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6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6月8日。其中设计计划工期 20日历天,设计计划工作起止日期 2024年6月8日至2024年6月28日。施工计划工期345日历天,施工计划工作起止日期 2024年6月29日至2025年6月8日。(以实际施工开工时间为准)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4183.17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EPC总承包,在提供经过审核后的地勘数据基础上包括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所需的资料搜集和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审图、图纸技术交底、竣工图、联合试运转、联络变更及相关配合服务,工程施工(包括红线内小市政和外部大市政连接的工程内容)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发包人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性修复或特殊情况处理、变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级资质;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需提供电子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3.1.2财务要求:应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一年内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原件扫描件))。 3.1.3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应配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匹配的管理机构及人员;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且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应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9日9:00至2024年04月25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下载全部相关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1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廊坊市清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新华路59号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邮政编码:065000 邮政编码:050000 联 系 人:李工 联 系 人:王泽斌 电 话:0316-2360120 电 话:0311-83086836、18603269136 传 真:/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