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环辅道排水管网清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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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3-440605-04-01-646308 | |||
投资项目名称 | 佛山一环辅道排水管网清淤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一环辅道排水管网清淤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佛山一环辅道排水管网清淤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佛山一环辅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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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国有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资金:1167.60000万元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对佛山一环辅道的雨水管、污水管、口井进行清淤,并转运及处理淤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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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佛山一环辅道排水管网清淤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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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 365 |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 8587216.72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资质。 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企业类型:供排水_施工类企业),企业状态为“允许投标”。 5.1 凡是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参与市政供排水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市场主体均应按照《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注:根据2024年4月19日印发的(佛市水利函[2024]46号文)《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暂时调整佛山市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的通知)》规定: “维护期间,已备案的市场主体参加水务工程招投标时与评审有关的人员、业绩等信息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因投标需要,市场主体应在交易平台及时更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市场主体在参加水务工程招投标时,已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备案的企业在开标前3日内自行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截图提供投标人信用分值(截图路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企业诚信档案(已备案)-诚信得分)。新备案企业以市水利局审核盖章的备案登记表中的信用分值为准。” 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1)一级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版直接打印电子注册证书,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注:根据2024年4月19日印发的(佛市水利函[2024]46号文)《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暂时调整佛山市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的通知)》规定: “维护期间,已备案的市场主体参加水务工程招投标时与评审有关的人员、业绩等信息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因投标需要,市场主体应在交易平台及时更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市场主体在参加水务工程招投标时,已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备案的企业在开标前3日内自行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截图提供投标人信用分值(截图路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企业诚信档案(已备案)-诚信得分)。新备案企业以市水利局审核盖章的备案登记表中的信用分值为准。”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 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9.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承接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00万元(以合同金额为准)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注:(1)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须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核准的方为有效)、项目中标公示(公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报告);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项目业绩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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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可于2024年4月2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04月23日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5月21日 09时3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5月21日 0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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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05月21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室一室21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 2 层)。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 广东瀚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深海路17号瀚天科技城 | |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 何工 | 联系电话 | 0757-86292562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盛建工程事务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27号1101房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林工 | 联系电话 | 0757-82030818 | |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81253005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佛山一环辅道排水管网清淤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3-440605-04-01-646308)备案建设,招标人为广东瀚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3.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4.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7.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其他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5.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5.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5.4本项目公告性质:正常,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6.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7.工程编码:GC2024(NH)WZ0042。 8.异议受理单位:广东瀚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292562 9.招标监督机构: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联系电话:0757-81253005、0757-86286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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