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滨洲湖上游源头小区管网排查及修复工程项目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滨洲湖上游源头小区管网排查及修复工程
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滨洲湖上游源头小区管网排查及修复工程初步设计已由大庆市龙凤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发[2024]208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区财政匹配。招标人为龙凤区房产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庆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滨洲湖上游源头小区管网排查及修复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滨洲湖上游源头小区管网排查及修复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SZSG0507G240726003001001
2.3建设地点:龙凤区
2.4建设规模:本项目针对龙凤地区9个居住区、1处公建及7条市政路进行实地走访及QV和CCTV检测,排查出雨水管线支管暗接或管线破裂、错口、脱节等结构性缺陷,对发生问题的管线进行更换。改造内容为新建DN400~DN12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4224米,排水球墨铸铁管142米,雨水检查井203座,雨水口33个,支护2168米等。拆除DN400~DN800雨排管线2941米,拆除检查井164座等。破坏恢复沥青混凝土路面3526平方米,破坏恢复水泥混凝土路面10461平方米,破坏恢复荷兰砖人行铺装1781平方米,破坏恢复花岗岩人行铺装367平方米,破坏恢复荷兰砖上车铺装3617平方米,破坏恢复植草砖上车铺装326平方米,加铺沥青混凝土面层2664平方米,沥青混凝土停车位恢复216平方米,破坏恢复路缘石5445米等。破坏恢复灌木219株,破坏恢复树篱36平方米,拆除并恢复塑料围墙34米等。其余管线存在淤堵、异物等功能性缺陷进行管线清淤处理,管线清淤长度12933米等。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2024年8月27日至2025年4月30日,共246日历天。(此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最高投标限价:16606986.58元。
2.10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提供任命书)。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初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可兼任)、材料员1人(可兼任)、机械员1人(可兼任)、劳务员1人(可兼任)、资料员1人(可兼任),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注:投标时,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仅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按招标文件填报“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项目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
(2)项目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投标人于开标前至少连续3个月(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为本项目项目机构所有成员(退休人员除外)缴纳社保(养老保险)(按要求提供承诺)。
(3)投标人拟派项目机构成员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 (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 起)已无在建项目。(按要求提供承诺)
3.4信誉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 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1.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信用中国”网站顶部“信用信息”搜索栏中,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然后点击“搜索”。2.在搜索结果中选择需要下载报告的企业名称,在企业信用信息详情页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即可完成报告下载。)
3.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4 年 07月 27 日 00时00分至 2024 年 8月 03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4.2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8 月 19日 09 时 00 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定性评审法 ,定标办法采用 直接票决定标法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及定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8.2 开标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 开标方式: 线上开标 。
9.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龙凤区房产服务中心
地 址:大庆市龙凤区龙华路187-2号
联 系 人:许女士
电 话:0459-6238189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庆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经三街 37 号
联 系 人:侯先生
电 话:0459-6150065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管及招投标投诉受理单位:大庆市龙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大庆市龙凤区龙政路1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话:0459-6059116
12.其他事项说明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