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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丰山镇康山村供水厂至陈文福猪舍段供水管道修复工程

左撇子 2021-10-09 15:36:2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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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丰山镇康山村供水厂至陈文福猪舍段供水管道修复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丰山镇康山村供水厂至陈文福猪舍段供水管道修复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安县丰山镇康山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集体投入,招标人为华安县丰山镇康山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漳州创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丰山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779029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安县丰山镇康山村供水厂至陈文福猪舍段供水管道修复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779029元,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可以承接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发包价为¥701125.9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所有投标人须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③本项目采取在线开标的方式开标,不邀请投标人到现场。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9日 00:00:00至2021年10月22日 08: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10月21日16时00分00秒(含)前(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现金(银行转账或电汇)、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或年度保证金等方式之一提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0月22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Front/、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丰山镇康山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华安县丰山镇,邮编:363801

电子邮箱:/

电话:18350686588,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创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平湖南路64-73号,邮编:363800

电子邮箱:512513245@qq.com

电话:18705961399,传真:/

联系人:小李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华安县华丰镇大同路39号、华安县农林路17号

联系电话:0596-7362231、0596-736179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0596-7359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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