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污水管网(含连接线)建设及污水管道修复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128121091800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及污水管道修复工程 已由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同意 2021年兴化市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兴发改审发[2021]641号2)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兴化市城南污水处理厂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华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配套污水管网(含连接线)建设及污水管道修复工程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兴化市 2.2 建设规模:城区新建市政污水管网,总长度约21.71km,按管网检测情况确定管道修复设计方案及其它,总投资约2458.95元。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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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按建设单位要求交付正式施工图后付勘察设计费的50% (暂按中标设计费的90%作为计费基价);待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后结清设计费总额的余款(本项目设计费=最终审计结算价*费率,(费率=设计中标价/本工程该标段工程费暂定额)。每次付款时,设计方应按照现行的国家税收政策,出具等额的正式税务发票,承担开票税费(不计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资格;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且[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查)乙级)(含)以上)]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国家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专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如职称专业不能体现出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评审专业或学科为准)。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 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时间要求: 2021 年 08 月- 2021 年 10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9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未被限制投标的。 3.10投标期间,如遇技术问题可咨询新点客服:4009980000,0523-86898618。 3.11本项目市行政审批局受托履行场内招投标交易活动监督管理职能,监督电话:052383388219。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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