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兴南路(镇海路口)污水管网修复工程的招标公告
泰兴市兴南路(镇海路口)污水管网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SZ202111019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兴市兴南路(镇海路口)污水管网修复工程 已由 泰兴市行政审批局 以 泰行审备〔2021〕633号 批 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现委托 江苏天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工程地点:泰兴市 兴南 路( 镇海 路口)
2.2工程规模: 主要 为 泰兴市兴南路(镇海路口)污水管网修复 。
2.3 招标工期: 30 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 合格
2.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59980.98元;
2.6招标范围及工程内容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注明的 兴南路(镇海路口)污水管网修复 工程施工。
2.7 本工程 资格审查 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
2.8 本工程采用 合理低价法 确定中标单位, 具体评审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
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支付合同价的10%,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60%,工程结算审核后附至结算审核价的97%,余款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每次付款时须经监理方、造价控制方和建设方代表签字。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4.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1 )业绩:无要求
( 2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
(3) 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4)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该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等门户网站未撤下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 : 苏信用办 [2018]23 号文。
(6)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查询地址(包括但不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7)其他: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12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 0 0 时至 17:30 时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1398508349@qq.com) ,无需送达现场购买谈判文件等相关资料,报名费用请付至支付宝账户18994618580,支付时须 备注单位名称、 联系方式 及缴款事项 。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下列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 授权委托人 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1.有关授权委托人相关规定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 一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二 ;
2.本招标文件 及公告 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时间要求为投标截止时间上月或当月 , 必须是由社保部门出具, 社保材料须符合泰住建【2017】64号文要求 。
6.招标公告公示媒介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限额以下”一栏(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瑛
电话:0523-876010 23
招标代理:江苏天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严雨凡
联系方式: 18994618580
日 期: 2021年 11 月 8 日
一.资格审查条件: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