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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万元!江苏省雨污水管网检测及清淤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苏州来科 2021-11-30 15:12:3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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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XS20211104940

2.项目名称:雨污水管网检测及清淤采购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标段:2个标段(1标段为中港路、滨江路等四条道路雨水管道、2标段为行政区污水管网)

5.预算金额:1标段为113.34万元;2标段为481.39万元。

6.采购需求:

1标段:疏港路、中港路、通园路和滨江路四条道路雨水管道(含检查井)长约14000米,需要清淤疏通及采用CCTV检测(二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先CCTV检测、对于暗管、支管进行检查并记录其中破损部分位置、清淤、淤泥转运至指定位置、清淤结束后再次采用CCTV检测并对于暗管、支管再进行检查并记录其中破损部分位置同时提供相应的维修方案及工程量清单(如是管道检测过程中造成管道损坏的由检测单位自行负责维修)、提供检测和测绘成果报告(主要包括管内高程、管径走向图、平面图和剖面图(CAD版本)),如项目需要还须协同甲方办理相关行政手续等内容。

2标段:行政区污水主管网(含检查井)、安置小区雨污水管网(含检查井)、管委会大楼周边污水管网(含检查井),合计长约82000米,其中管径≥300mm管道长约75000米,管径<300mm管道长约7000米。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先CCTV检测、潜望镜检测、对于暗管、支管进行检查并记录其中破损部分位置、清淤、淤泥转运至指定位置,清淤结束后必须再次采用CCTV及潜望镜检测(管径≥300mm采用CCTV检测,管径<300mm采用潜望镜检测等)以及对于暗管、支管进行检查并记录其中破损部分位置,提供相应的维修方案及工程量清单(如是管道检测过程中造成管道损坏的由检测单位自行负责维修)、提供检测和测绘成果报告(主要包括管内高程、管径走向图、平面图和剖面图(CAD版本)),并且协同甲方办理好相关行政手续(相关行政手续涉及市住建、环保、审批局等)要求的相关资料(二份)等内容。

7.服务周期:1标段为90日历天;2标段为10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完全清出淤泥运至指定位置并完成CCTV检测,并且协同甲方完成办理相关行政手续)。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单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的CMA 计量认证资质证书(证书附表能力范围含管道视频监测cctv)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具备相应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1.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2.若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但通过系统查询仍显示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供竣工验收证书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若属于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提供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扫描上传,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相关证明或手续,若投标时应提供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有在建工程。若评标结果公示阶段被投诉有在建工程,经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接受进一步的处罚。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要求

(2)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3)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有严重失信行为自曝光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但在信用中国等政府网站仍在公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

(6)其他: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26日-2021年12月2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2.地点: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泰兴市鼓楼东路333号秋泽苑16-121)。

3.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现场领取。

(1)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每个标段3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6日9点30分止(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泰兴市行政审批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三楼开标四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确认函:

(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17时止。逾时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将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2)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在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现场递交至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泰兴市鼓楼东路333号秋泽苑16-121)或将《投标确认函》发送至邮箱2456700831 @qq.com。

(3)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采购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将依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列入一般失信名单。

2. 公告发布媒介:

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泰州市政务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兴市滨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福泰路1号

联系人:丁亚萍

电 话:0523-80738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鼓楼东路333号秋泽苑16-121

联系人:陈建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陈建忠

电 话:0523-87614463、13852888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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