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段)如皋市城北街道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如皋市城北街道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招标人)为 南通皋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雨 污水管网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城北街道
2.1.2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如皋市城北街道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共涉及九个小区,分为四个标段:一标段(海北新村一区、四区)、二标段(新北小区)、三标段(上海新城)、四标段(康锦苑、小村子、水绘绿源、嘉和雅居、普庆苑),标段范围内的雨污水管道混接改造及管道修复,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 一标段(海北新村一区、四区):404.03 万元(含暂列金12.8万元); 二标段(新北小区): 470.25 万元(含暂列金 15万元); 三标段(上海新城):238.48 万元(含暂列金 7.8万元);
四标段(康锦苑、小村子、水绘绿源、嘉和雅居、普庆苑):192.66万元(含暂列金6万元);
本工程共分4个标段,按照1标-4标的顺序开标,投标人可参与4个标段的投标,一个投标人原则上只能中一个标段。 已经取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后续标段的开标及评标,但任何情况下不得作为后续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如皋市城北街道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图纸及清单所示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3.4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
3.4.2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5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6 企业资质有效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精神。
3.4.7 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8投标企业须持有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针对本项目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应录入《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
3.4.9 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1年03月01日至2021年05月31日的缴费明细。
3.4.10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4.11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08月05 日至2021 年08 月17 日09时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08月17 日09时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皋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如皋市城北街道时代大厦地 址:如皋市金地城邦9号楼702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人:徐海燕、李洪霞
电 话:13862730951 电 话:18015249056、18921637230
2021年08 月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