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管道修复人的圈子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合作联系人

合作联系人

以下内容由注册人发布,仅供参考。本站点不对内容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

灌云县四队镇鲁河街道城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萨达 勋章x2 2022-01-21 15:49:40 评论(0)
分享 2

灌云县四队镇鲁河街道城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32201180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四队镇鲁河街道城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发改投资〔2022〕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云县四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灌云县四队镇鲁河街道城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江苏协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四队镇鲁河街道 。

2.1.2建设规模:灌云县四队镇鲁河街道城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工程范围为:四队中学加街东污水管网:新建污水管DN300,约1314m,DN200,约677m,新建模块检查井111座;后腰段污水管网:新建污水管DN300,约2524m,DN200,约670m,DN400,约500m,DN150管,约2846m,新建模块检查井179座,一体化泵站直径2.0m的一座。具体详见图纸设计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7219586.63 元

2.1.4工期要求:4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2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4月1日,具体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2.1.5 其他: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灌云县四队镇鲁河街道城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施工项目,具体详见图纸设计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自2020年1月2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1年1 月2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年10 月2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 停期内的;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苏清办【2013】10 号、苏清办

【2014】5 号、连清办【2011】9 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5】6 号文、连清办【2015】9 号文、连清办【2015】15 号文、苏清办【2016】7 号文、连建招【2009】

277 号文、连清办【2016】2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 号、连清办【2019】3 号、连清办【2021】3 号、苏清办【2021】2号、苏清办【2021】5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 号文等,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 号文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文。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界定: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 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6)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 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及不少于 6 个月缴纳社保凭证。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1 年 7 月-2021年 12 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 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 可)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8)资格审查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注:依据苏建招【2015】6 号,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参与投标企业务必竞标前完善并更新自身诚信库资料(有效的且是最新的),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增项、延续等相关的所有内容清晰完整上传,评委审查一律以诚信库中关联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更新不及时、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上传于投标文件文件“其他投标附件”中并作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主要设备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附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证明),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同意书需加盖招标人公章),投标时提供建设单位同意书(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将按重大偏差“第18条、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推荐品牌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品牌

1

管材

中广、利东、保利、宝信、公元

备注:(1)投标人采购的所有设备必须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要求,如验收不合格,投标人需重新采购安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同时投标人必须按合同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投标人所供应设备及质量在符合合同要求的同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规范要求,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3)以上设备须经建设单位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安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2年1 月21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2 月10 日10 时00分;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 2022年2 月10 日 10 时 00 分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 及11 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以下有效的且是最新的: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6、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近6 个月(2021 年 7 月至 2021 年 12 月)的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通知书(如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

10、投标人使用推荐品牌以外的投标产品,则需提供建设单位同意书,同意书需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如有)。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中第1-6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7-10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评标办法:

1、评标入围

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1.2、评标入围方法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不含20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6 家和平均值以下9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2、评标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的,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 号)文件、苏建招办[2019]2号文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本工程选用方法一和方法二在开标时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上方法一或方法二抽取方法为:由招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评标办法及K 值或Q1、K1 值。

投标报价(100 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 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l B×K2×Q2 Q2=l-Ql,K2=90% Q1 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本工程K2=90%。

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 号文、苏建招办[2019]2 号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 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 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8.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4 日内,按合同价的10%支付预付款,工程全部完工且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出具竣工验收报告)付至合同总价的 60%;工程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余款(含3%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无息)。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符合税法的正规发票。

9.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壹拾肆万肆仟叁佰元整(小写:144300 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只有会员才可以回复或评论,请注册登录

0 条评论
萨达头像

积分:0排名:超过55.56%

萨达 个人 普通会员 勋章x2

关注 | 绑定 回答数 0   被邀请回答 0   发布 64   粉丝
发站内信 获赞数 0   被收藏数 0   被转发数 0   邀请注册数 0

7

0

2

纠错/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