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投标报价(满分56分) 6.1.1勘察费最高限价为77.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 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 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资信业绩(满分22分) 6.2.1信誉(满分3分) 企业认证证书: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缺项不得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2.2类似项目业绩(满分4分)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类勘察项目的地质勘察工作的得4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勘察合同,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2.3项目负责人资历及业绩(满分4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所学专业为工程地质的加1分;满分2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毕业证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则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类勘察项目的地质勘察工作的得2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勘察合同,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2.4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及业绩(满分8分) (1)土木工程专业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 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不具备不得分,满分2分。(须提供职称证书、毕业证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则不得分。) (2)工程物探专业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职称证书、毕业证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则不得分。) (3)测量工程专业1名,具有国家注册测绘师执业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2分。(须提供职称证书、毕业证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则不得分。) (4)水文地质专业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2分。(须提供职称证书、毕业证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则不得分。) 6.2.5拟投入的勘察设备(满分3分) 土工试验室条件:在项目所在地具有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认证的一类土工试验室得3分;在项目所在地具有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认证的二类土工试验室得2分;与项目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认证的土工试验室有协作协议的得1分。(须提供相关土工试验室资质证书或土工合作协议,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3其他因素(满分2分) 6.3.1企业奖项: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勘察项目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工程勘察类奖及以上的,每个得1分;获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类奖项的,每个得0.5分,该项最多计取2个,以高分计取,满分2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时间按获奖证书上的颁发日期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奖项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奖项不予认可) 6.4勘察纲要(暗标)(满分20分) 6.4.1项目需求理解:项目概论、勘察目的与任务、勘察报告的内容组成、实施体系、勘察组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勘察设备配备、勘察技术要求阐述完整。(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4.2重、难点分析: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建议解决方案,特殊性岩土和不良地质对工程的影响、查明方法及处理措施。(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6.4.3现场实施方案: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管理体系。(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4.4技术方案:勘察的工作方法、工作流程、进度计划、确保勘察进度的控制措施。(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6.4.5服务承诺:施工现场服务计划和承诺、与业主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后续服务的人员安排及服务承诺。(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备注: (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勘察合同)等,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提供的注册人员注册证书需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在有效期内,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项目负责人和其他项目组成员不可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其他项目组成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4)本标段采用勘察纲要评分点为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要求编辑。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勘察纲要”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其中投标报价、业绩、奖项等打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核定得分。勘察纲要为各评委独立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为某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由勘察纲要分高者优先;若勘察纲要分仍相等的,则由业绩金额高者优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