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十四五”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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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我省市政基础设施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增长,城市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城市综合承载力不断增强,城市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全省新增城市供水能力28.32万立方米/日,改造城市供水老旧管网4500公里;新增集中供热面积2.23亿平方米,改造供热老旧管网5097公里;新增天然气储气规模271.46万立方米,新增燃气管网4554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规模78.6万吨/日,新增污水管道1502公里;地级及以上城市44个黑臭水体已全部治理完成;全省新建改造城市道路1541公里,新建桥梁174座;新增建成区绿地面积7145.38公顷,新建公园157个。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其中地级及以上城市达到92%;
管道燃气普及率达到85%;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
城市易涝点整治率达到100%,30%城市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
道路网密度达到8.5公里/平方公里;
新建停车泊位数量达到5万个,新建分散式充电桩0.8万个;
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9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8平方米以上,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2%以上,万人拥有绿道长度达到1.0公里以上;
市政道路节能照明灯具应用率达到80%;
地级城市完成地下管线普查;
积极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重点完善信息发布与查询、缴费、行为引导、公共参与等功能,推进信息化便民服务。
加强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健全供水安全保障体系;
加强城市供热设施建设,构建清洁智慧供暖格局;
有序优化城市能源供给,大力促进城市节能减排;
提升污水处理设施效能,改善建成区水生态环境;
构建完善排水防涝体系,融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
完善城市道路交通体系,推进城市畅通工程建设;
推进停车充电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宜居便捷度;
共享公园绿地生态服务,创造美好生产生活环境;
推进城市智能照明建设,构筑绿色节能照明网络;
构建城市地下管线系统,统筹管线有序高效运行;
建设智慧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