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中燃富地燃气:保护地下管网安全 向野蛮施工说“不”
地下燃气管道四通八达,承担着全市用户的燃气供应。目前信阳市主城区天然气居民用户已近28万户,天然气地下管网全长1100余公里。随着信阳市城市建设进程不断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四水同治、核心商业圈改造等项目施工“遍地开花”。为防止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确保全市居民的人生和财产安全,保护燃气管网平稳运营成为中燃富地燃气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要务。
为强化燃气管线巡检,切实保障城市管网安全,中燃富地燃气公司实施“两前置、七必须”安全管控。根据管径大小,影响区域大小,对第三方施工建立分级管理体系,并与施工单位建立沟通机制,科学合理制定燃气管道安全防护方案,及时对重点部位开展针对性巡查。此外,积极对接城市管理局、街道办事处、小区物业等单位,不定期举行应急演练,通过对各施工点加密标志桩(牌)、张贴安全告知书、发放安全宣传单等方式,提高群防群控能力及居民保护燃气管道意识。今年以来,已安全监护第三方施工通过燃气管道约2400余处。
由于燃气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一旦管道被挖断,将造成大范围漏气,遇到明火将会引起爆炸或着火等次生事故,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安全。同时,事故发生后,燃气企业、政府相关部门都必须启动应急预案,出动人员和车辆,迅速控制险情并组织抢修,不仅浪费人财物等公共资源和燃气资源,也将影响涉及地区居民及工商业用户的正常生活和生产,由此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
燃气安全人人有责,确保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安全运行需要大家一起努力。国家《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有关单位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应当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第三十七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不得影响燃气设施安全。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查明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陆下燃气管线的相关情况”。对于第三方施工单位因违反相应的法规而导致燃气管网遭到破坏应承担的责任,《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五十二条也有规定:“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建设单位未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或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中燃富地燃气公司吁请第三方施工单位和广大市民共同关注燃气安全,保护燃气附属设施,如遇燃气管道附近有施工等开挖现象,可及时拨打燃气公司24小时紧急抢险电话0376-6575160/0376-6575161或客服热线95007,积极预防和制止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期望通过政府、燃气公司、施工方和广大民众等多方的共同努力,有效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确保城市燃气管网安全运行。
来源:映象网信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