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补短板!广东将投资约1748亿元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需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
《规划》明确,珠三角城市重点完善污水源头收集,持续开展雨污分流建设,将雨污分流“毛细血管”延伸到每家每户。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着力补齐市政管网“动脉血管”,推动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全力提高污水集中收集率。并要完善城镇饮用水源和备用水源、国考省考断面、黑臭水体的汇水区域,以及重污染流域、重点建设发展区域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到2025年,各地市要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等区域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空白区,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十四五”期间,新增城镇污水收集管网预期参考规模约13963公里,其中城市(县城)7495公里,建制镇6468公里。
补齐管网外,还要提升其收集效能。
《规划》提出现有进水BOD浓度低于100mg/L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要在2022年底前完成“一厂一策”编制。同时加大存量管网更新改造,其中合流制区域重点改造暗涵渠箱,并加大截流井、截流闸、溢流口等截流设施改造力度,而分流制区域重点改造雨污错混接,大力更新改造老旧管网,优先实施居住社区、企事业单位等源头排水管网改造。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基本满足处理需求
在“十四五”,广东也要补齐污水处理设施能力缺口。《规划》提出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人口较少、相对分散的片区、城市更新区和新开发片区,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式处理设施。鼓励珠三角城市因地制宜建设功能复合型地埋式污水处理厂,逐步构建污水处理设施安全保障系统,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标准化、系列化。
到2023年,县级及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基本满足生活污水处理需求,珠三角城市和省内大中型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可适当超前。再到2025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基本满足生活污水处理需求。“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建(扩建)污水处理设施预期参考规模约600.1万立方米/日。
还要对污水处理设施精准提标,其中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提标。同时围绕“保好水、治差水”精准提标,淡水河、石马河、练江、茅洲河等重点流域新建、改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全面执行各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还要开展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总氮削减试点,提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效能,管理从“粗放”向“精细”转变,落实“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并推进污水处理设施运营从单体“自动控制”向系统“智慧管控”转变,运管理念从“单一提升污水处理量”向“综合提高污染物消减量”转变。
推动再生水、污泥循环利用
《规划》还提出拓宽处理后再生水的利用途径,推进工业生产、园林绿化、道路清洗、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领域优先使用再生水,并推动构建“城市用水—排水—再生水处理—水系生态补水—城市用水”的城市水循环系统。
还要合理布局建设再生水设施。在重点排污口下游、河流入湖(海)口、支流入干流处等关键节点,对处理达标后的排水和微污染河水进一步净化改善后,用于区域内生态补水、工业生产和市政杂用。并且具备条件的缺水地区可采用分散式、小型化的处理回用设施,对市政管网未覆盖的住宅小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的生活污水进行达标处理后实现就近回用。
在污水处理过程中,往往还伴随着污泥处置的问题,《规划》明确要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并促进其资源化利用。
各地要制定污泥处理处置规划,将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与本地“十四五”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到202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力争实现污泥本地处理处置。“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增污泥(按含水率80%计)无害化处理设施预期参考规模约4250吨/日。
在具体的实践中,要合理选择处理处置技术路线。鼓励土地资源紧缺的大中型城市推广采用“生物质利用 焚烧”“干化 土地利用”等模式。还鼓励采用污泥协同处置方式,将垃圾焚烧发电厂、燃煤电厂、水泥窑等协同处置方式作为污泥最终处置方式。
《规划》还强调,要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污泥转移一车一联单,将转移联单随台账定期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备案,禁止污泥运输单位、处理单位和处置单位接收无转移联单的污泥。
推进污水处理设施“一网统管”
在补齐治污基础设施短板的基础上,后续更强调管理和运维。
《规划》强调,要健全污水接入服务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生活污水应接尽接制、管网专业运维管理机制,以及完善城市排水系统“厂网一体化”管理机制,积极推广“厂网河一体化”,实现从排水户、小区管网到市政管网,再到污水处理厂的全链条、一体化、精细化管养,逐步统筹至由统一部门(公司)负责厂、网、泵站等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
同时,建立健全“小散乱”企业规范管理制度,整治沿街经营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污水乱排直排,严禁在市政排水管网上私搭乱接,杜绝工业企业及餐饮、洗车等生产经营性单位通过雨水口、雨水管网违法排污。
《规划》还提出完善管网地理信息系统。要建立污水管网排查和移交机制,对排查发现的市政无主污水管段或设施,稳步推进确权和权属移交。各地还要依法有序建立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并落实周期性检测评估和动态更新机制。
如何保障如此多项目的实施?资金投入是重要保障。《规划》公布投资估算,在“十四五”期间,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预期参考投资约1748亿元,其中新增城镇生活污水管网13963公里,改造老旧生活污水管网3040公里,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模600.1万立方米/日。预计新增再生水利用设施规模193万立方米/日,新增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规模4250吨/日(按80%含水率污泥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