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单县一燃气管道被挖断,施工作业车辆已被相关单位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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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9点50许,天龙燃气接到公司巡检人员电话称单县创新路南段有施工队将燃气管道挖断,有燃气泄露现象。“在得知这一现象后,我们立即下达抢险指令,派维修队前往维修,确保燃气安全,保证居民用气。”天龙燃气公司工作人员说。
到达现场后,维修人员与施工方沟通,确定抢修方案。上午11时许,破损燃气管道维修完毕、恢复送气,确保了居民的平稳用气。据悉,施工作业车辆已被相关单位扣押。
法条链接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不得影响燃气设施安全。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查明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地下燃气管线的相关情况;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温馨提示
任何施工行为要把安全放在首位,燃气管道被挖断,造成燃气泄漏、甚至会造成爆炸爆燃等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事故,后果十分严重,特别是在人员密集的地区尤为重要。近年来,燃气泄漏造成爆炸的事故层出不穷,伤亡人数触目惊心,各施工单位一定要吸取燃气事故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