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积极推进实施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为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省水利厅关于“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部署,高效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发挥长效,保障农村地区广大群众喝上放心水,芜湖市积极推进实施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一是做好前期谋划,确定目标任务。市水务局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认真研究谋划,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芜湖市2022年度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实施方案》,明确2022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计划总投资881万元,涉及供水工程64处,覆盖服务人口87.38万人。
各县(市)区依据各地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需求,结合自身实际,合理规划资金使用,编制了县(市、区)级2022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计划10月中旬完成维修养护项目实施、11月中旬完成资金拨付和项目验收。
二是保障资金投入,确保稳步推进。2022年芜湖市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417万元。我局按照《水利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安排使用的指导意见》等文件部署和要求,与市财政沟通,下达市级补助资金232.16万元。各县(市)区在中央补助资金的基础上,积极筹措资金,明确了维修养护项目安排,确定维修养护内容,严格资金使用方向和范围,确保项目按时高效完成。
截至4月底,无为市、南陵县、湾沚区、繁昌区4个县(市)区已开工,全市共计开工39处,已完成总财政资金111.4万元。我局将督促各县(市)区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将会同市水务局适时开展监督检查。
三是完善管护机制,严格项目管理。县(市)区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建立工作台账,加强质量监管,有序组织实施。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将建立健全工程运行管护长效机制作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的前期重点工作抓实抓紧,务实工程管护基础,推进“一个体系、三个机制”建设,促进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良性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