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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福建“全国最大规模渗沥液调节池”发生爆燃,3人死亡!

张三月 勋章x1 2022-05-20 11:48:2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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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最大规模的垃圾渗沥液调节池最近突然发生事故

5月17日下午,福建福州市晋安区发布关于福州市红庙岭渗沥液厂有关情况的通报,2022年5月17日9时许,福州市红庙岭渗沥液厂新调节池发生爆燃。

据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消息,5月17日9时许,福州市红庙岭渗沥液厂新调节池发生爆燃,造成6人被困。接报后,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指挥调度应急、消防、公安、卫健、城管、环保及属地等相关单位300余人展开全方位搜救。

截至18日12时40分,救援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场搜救出受困人员6名,其中3人已送医救治,目前生命体征平稳,另3人救出时无生命体征。事故原因调查及相关善后工作正在抓紧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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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最大规模的渗沥液调节池


公开资料显示,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渗沥液处理厂2012331日建成通水原设计处理规模为1500m3/d,曾经获得2015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三等奖。
作为福州市区唯一的垃圾渗沥液处理项目它主要处理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渗沥液、垃圾焚烧厂渗沥液和场区的生活污水。
2018年,红庙岭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进行了一轮升级改造,工程之一就是“红庙岭垃圾渗沥液调节池整治工程”
建设内容包括:
新建渗沥液调节池有效容积10万m3、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修建配套边坡挡墙以及对现状渗沥液集污池进行防渗与加盖处理,以及分别来自填埋场与焚烧厂的渗沥液接至新建调节池的管道系统。

该项目占地面积达10075.8m2,地址位于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红庙岭垃圾渗沥液处理厂北面氧化塘地块。工程总工期为22个月,于2018320日开工,2020116日竣工验收。
数据显示,该项目实际完成总投资约1.05亿元,其中土建投资9280.40万元(预算评审价格,未决算)。
▼红庙岭垃圾渗沥液调节池整治工程项目现场。图片来源:福州城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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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项目的结构负责人、福州城建院专业总工(结构)郑守铭介绍,红庙岭垃圾渗沥液调节池整治工程新建渗沥液调节池有效容积为10万m3,水池高度20m,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水池属于半埋式,埋入地面以下5.5m~19m,出露地面高约为14.5m~1.0m
而据《福州日报》报道,正是由于新建了10万立方米的调节池,让红庙岭垃圾渗沥液处理厂拥有了“全国最大规模的渗沥液调节池”
之所以要建全国最大,并不是简单地追求规模,而是因地制宜的高标准谋划。项目运营负责人徐国丹表示,“福州台风天多、雨量大,这样的规模就能保证在异常天气下,满足整个园区渗沥液全收集的需求。”

起因或为调节池沼气爆炸?

目前,官方尚未公布此次事故的原因此前,其他地区曾经发生过类似的事故,原因为“渗滤液调节池沼气爆炸”
2020年3月17日下午15时38分,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麦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的渗滤液处理站发生一起沼气爆炸事故,导致现场作业人员1人死亡,3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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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违规动火作业”原来,南昌贵强护栏有限公司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制度缺失,安全教育培训不落实,对企业人员实行家族管理模式,未严格执行危险场所动火规定。
在2020年3月15日复工进场后盲目蛮干,从3月15日至17日均安排电焊施工,未按项目规定及业主单位要求落实动火制度,未采取防护措施,擅自在高危场所——渗滤液调节池顶违章焊接作业,导致渗滤液调节池沼气发生爆炸,造成人员伤亡,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事故的间接原因,则包括:
1、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麦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部,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施工现场疏于管理。

2、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职履责,未及时监督施工现场进展。

3、南昌市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下属企业在建项目风险管控不到位,未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众所周知,垃圾渗滤液调节池中会含有相当数量的沼气,一旦遭遇明火,极易引起爆炸。此次红庙岭渗沥液厂爆燃的原因,目前尚未公布,不知道是不是也与沼气有关。

环保设施安全事故多发


2022年1月25日,广西百色百矿发电有限公司发电厂#2吸收塔在停机检修中出现起火。此次火情未造成人员伤亡。火灾烧毁脱硫塔除雾层及喷淋层防腐材料一批,过火面积约为400平方米。经查此次火灾系违规施工引燃地面可燃物引发火灾!
2021年4月7日9时47分许,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安徽某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热电厂发生一起闪爆事故,造成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35.37万元。经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脱硫制浆区电石渣浆液泵回流管道漏浆后,作业人员在浆液储罐顶部进行焊接作业,浆液储罐罐体内长时间聚积的乙炔和一氧化碳混合气体,遇到焊接作业时产生的金属火花发生闪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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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1)事故单位对事故场所危险因素辨识存在疏漏,动火作业不规范,审批流于形式,未按照规定对事故储罐进行可燃气体检测。(2)事故单位使用电石渣作为脱硫剂进行脱硫,对工艺和装置的危险性及安全技术特性了解掌握不够,对浆液制备存储区存在的危险因素辨识存在疏漏,对动火作业审批管理流于形式。对外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未有效协调管理。(3)事故相关单位在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时,对脱硫浆液制备存储区危险因素辨识存在疏漏,对该场所可能存在的爆炸风险未进行识别并提出防范措施建议。


2019年4月23日,长沙望城区铜官镇一火力发电厂起火。经侦查,起火建筑为钢结构,建筑面积约为1300平方米,起火部位为二号机组脱硫吸收塔出口净烟道,净烟道表层涂有玻璃鳞片胶泥(主要成分为:乙烯基树脂),现场无人员被困。
2019年4月22日,湖南协成工程维修有限公司在处理湖南智成化工有限公司残渣废液、进行拆除脱硫塔人口螺栓割除作业时,引燃塔内塑料填料导致发生火险。截至今日14时20分,火情已经灭除,脱硫塔烟雾基本消除,安全总体可控,无人员伤亡。

加强环保设施安全风险管控


应急管理部在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中提到1至2月15起化工事故中有12起发生在检维修环节,化工和危化品领域检维修和试生产环节风险突出,冶金、电力生产领域涉及环保设施风险突出。3月4日,国务院安委会通报三起典型事故,其中两起就跟环保设施有关,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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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为追求高效率,擅自改变设备工艺设计,大大增加了安全风险,为事故发生埋下隐患,完全丧失了安全底线。
二是毫无风险防范意识,为了多生产,野蛮作业,导致事故发生。
三是关键岗位员工无专业背景,技术负责人形同虚设,专业公司实际现场操作人员为劳务派遣工,安全技能与岗位要求不相匹配,安全职责和培训教育完全没有落实。
四是把多生产、高效益当做头等大事,把员工当机器、把安全当口号、把法律当摆设;增设或改造环保设施后,对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的管理缺失,安全风险未能得到有效管控。
五是企业和基层应急管理部门检查不认真,检查内容针对性差,查不出关键问题。
六是委托方和承包方安全履责不到位,存在“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的现象。
七是中央企业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造成安全管理层层衰减。


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需要防患于未然,每一个环节都要紧抓严控!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通报中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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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任务,紧紧抓住“关键少数”,落实逐企逐项逐设备对钢铁企业“钢八条”情况的执法检查,全面完成整治“清零”任务;
2.摸底排查短流程钢铁企业,严厉打击违规改装、擅自取消报警联锁装置等违法行为;
3.将工贸企业脱硫脱硝系统、污水处理池等环保设施的安全性能纳入执法检查范围;
4.对涉及《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违法行为,进行行刑衔接。要落实好各项安全管控措施,设置安全联锁、报警装置和有效的报警值,不得人为取消联锁、调整报警值;
5.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重视员工队伍建设,严禁安排劳务派遣工在非“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上岗,加强对企业聘请的技术负责人法律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6.加大对除尘器、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检维修作业现场和外委外包作业安全管理;
7.加强对高风险作业的现场安全监护,严格作业审批制度.......


如何预防污水处理爆炸


污水处理系统在工业企业中是普遍存在而又不可缺少的非生产设施。它将企业生产过程中排出的废水经过污水净化处理,达到国家规定的污水排放标准后进行排放或回收利用。因废 水中含有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固体物质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火灾危险性极大,如果忽视了防火安全管理,防范措施不到位,一旦遇到各种点火源,就会产生爆炸。因此,污水处理系统和防火工作应引起有关部门和企业领导的高度重视。
一、污水处理系统的危险性
1、存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化工企业排放的污水中常常存在可溶性与可燃气体,在一定的环境下,这些气体与液体很容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这表现在几个方面:第一,若设备系统出现密闭性损坏或者由于违反操作出现溢料时,易燃、易爆气体很容易进入到污水中,这就给系统的安全生产带来了不良反应。第二,在高温蒸汽与污水进入到下水道之后,会导致污水温度上升,蒸发出的可燃性液体可能引起保障。第三,在气体吸收以及解吸时,若遇到易燃液体或者可燃气体,在温度升高时,这些气体就会被解析出来,此时,易燃液体就会源源不断的从出口中溢出。
2、会生成危险物质
排入下水道的各类物质会发生相互反应,这就很可能产生易燃、易爆甚至自燃性物质。
3、火灾蔓延扩大
污水管道是遍布企业区的,出现的爆炸或者火灾常常会沿污水处理系统进行传播,如未及时阻止,就很可能发生连锁性破坏。
4、引火源
污水处理源中的引火源是多种多样的,有机械膨胀、摩擦火花、焊接火花、点燃的烟头、车辆排气管中出现的火星。
二、污水处理系统的安全措施
1、设置好污水管道
企业水道严禁从居住区、罐组、生产装置中穿过,车间污水下道必须要设置好明沟与管道,在明沟敞开进行处理时,需要用净水,防止出现二次污染。对于室外下水道的管线,需要封闭处理,并采用覆土与暗管进行覆盖。
对于生活下水道,严禁直接与其他水道连接,如果无法避免将生活污水与化学污水混合在一起时,可以使用泵站进行输送,但是要避免易燃易爆气体进入其中。
2、防止由于混触带来的安全隐患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严禁将会分解出易燃、易爆的物质混合在一次,同时,对于车间地面与清洗设备的管道与水井,必须要采用干净的水清洗,防止易燃、易爆物质堆积在管道中。在清理危险品设备出现的污水时,需要先进行净化处理,将其中的有害物质、易燃与易爆物质排出,在排放物符合标准要求后才能够进行排放。
3、避免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对于工艺设备中排放出来的废水,严禁直接排放到下水管道中,在进行排放前,需要将其中的易燃气体与液体完全除去,这可以在车间中设置好局部脱气以及蒸出系统,并安装好全厂性污水脱气系统。此外,还要注意到,超过40摄氏读的污水应该避免直接排放,在工艺设备到下水道排水管线中需要设置好法兰与液封设备。
4、避免燃烧、爆炸沿管道扩展
对于污水处理系统,需要设置好水封井,避免燃烧与爆炸沿着管道扩展,在设置水封时,需要注意到如下的问题:
每一个生产污水排放系统都需要设置好相应的水封,如果两个水封经间管道长度超过300m,那么就需要增加水封井。对于工艺装置中的炉、泵、塔以及换热设备位置需要设置水封。在隔油池的进出水管中需要增加水封,检查井需要使用密闭式模式,如果生产设施需要设计明沟排水,就需要采用水封井隔开明沟,长度需要控制在20m之内。
5、防止污水处理系统受到损坏
为了防止水井、下水道管线与水室受到腐蚀,就需要选择耐腐蚀性高的材料,对于大直径水管,可以采用钢筋混凝土管,对于中、小直径管线可以使用耐酸陶瓷管。建筑物可以采用沥青进行涂抹,对于转运以及处理污水的设备,以合金钢材料为宜,也可以使用碳钢材料或者碳钢材料。
为了防止沉淀物堵塞管线、水管与设施,在污水排放前需要使用沉砂槽与澄清槽进行净化,消除其中的悬浮颗粒,同时,为了避免固体颗粒积沉在下水道管线中,就需要采用倾斜设计的方法防止下水道管线,具体的倾斜度可以采用公式进行计算。
6、消除引火源
对于积存有蒸汽与可燃气体的下水道,在未将危险排除以前严禁作业,在距离散发火花与明火位置的15m之内,严禁设置排气管,对于污水处理厂的建筑物与设备,需要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来设置防火间距。若生产过程中可燃气体与可燃液体无法正常排出需要维修时,必须要提升进行事故警报,防止排出的可燃气体与可燃液体引爆火源。
来源:环保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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