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10万元!永宁查处一起违法施工挖破燃气管道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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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永宁县综合执法局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绿城桃李江南工地建设单位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回顾
8月1日15时许,望远镇绿城桃李江南工地在进行门头桩基施工时将地下埋设的天然气管道钻漏,造成天然气泄漏,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安全和生活用气。事件发生后,永宁县综合执法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置和立案调查。查证了损坏燃气管道的施工单位,组织进行抢修并采取相关安全保护措施。
经了解,该工地在前期建设绿化及道路过程中将燃气标志桩破坏,此次门头桩基施工戴维在未取得道路挖掘作业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未告知燃气公司违规施工。针对此情况,执法人员于当天对本次事件涉及的各方进行询问笔录调查和批评教育。经过1个月的行政处罚程序,最终做出处罚决定,未经审批野蛮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的行为一旦发生,将受到重罚。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加快,燃气管道受第三方施工破坏发生泄漏的现象频发。永宁县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渣土中队负责人表示,部分施工方不与燃气公司联系野蛮施工、未办理道路挖掘审批手续擅自在燃气管道附近开挖,是导致燃气管道挖破泄露的两大主因。
因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和特殊情况需要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时,需要依法办理城市道路挖掘审批手续,并在挖掘前主动联系地下管线相关部门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文明施工、规范施工。市民发现此类情况应及时举报,执法人员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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