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某公司擅自将自建供水管网系统连接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被罚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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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苏州市吴江区水务局作出吴江水罚决﹝2022﹞06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苏州金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行为违反了《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罚款8万元。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江苏苏州)
违法事实
苏州金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行为违反了《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 《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苏州金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22日,法定代表人王朋朋,住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运东大道997号东方海悦花园4幢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