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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第三方施工损坏管道风险预防机制

纯白色的碎片 勋章x2 2022-07-22 11:28:2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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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第三方施工损坏管道风险预防机制

舒瑞清 闫玉琳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速度的加快,油气管道周边各类施工作业活动日益频繁,损坏管道的风险不断增加。为有效防范第三方施工损坏管道情况发生,我们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以下简称管道保护法)有关规定,加强了相关预防机制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1 发挥好管道企业的主体作用
指导督促管道企业认真履行好管道保护义务,加强对第三方施工活动的管理,落实好主体责任。
一是提升管道巡护水平。要求企业加大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等方面的投入。配足管道巡护人员,设置重点巡查点位,设立奖惩措施,定期评议管道巡护质量。配齐信息化巡线终端设备,实现每日巡线轨迹和点位打卡记录可追溯。在重点区域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备,应用光纤振动监测技术等技术手段对管道进行实时监测,高效、及时掌握管道周边情况。
二是完善管道标识设置。要求企业规范设置各类管道标识,规格要统一、内容要清晰、位置要准确,破损标识要及时修复。人口稠密地区往往是各类第三方施工活动高发区域,要加密设置警示标识,避免因管道标识不清、位置不准造成第三方施工损坏管道情况发生。
三是加强施工信息收集。企业经常向管道沿线村(居)民住户、土地使用人了解管道周边施工动土等情况。定期走访街(乡镇)、社区(村)等单位基层干部,提早掌握一些较大工程的施工信息。摸排管道沿线大型施工机械,特别是挖掘机等设备设施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信息,建立电话、微信等沟通联络方式,方便及时掌握第三方施工行为。

2 发挥好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
坚持“市级领导、区级统筹、属地负责”的工作原则,将石油天然气管道与各类城市地下管线一并纳入全市地下管线安全防护工作体系,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
一是建立完善第三方施工管理制度。联合市住建委等单位印发《限额以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限额以下工程涉及挖掘作业的开工前需开展地下管线调查,并与管线单位进行对接配合。制定地下管线保护方案,落实保护措施,防止发生施工损坏地下管线。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重点检查挖掘工程是否按要求在北京市地下管线防护系统发布施工信息,是否已调查清楚施工区域地下管线情况,是否与管线单位签订保护协议,是否制定有保护地下管线专项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施工。对擅自挖掘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处罚。
二是加强第三方施工活动巡查监管。如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期间,按照“政府服务到位、企业防护到位、行业监管到位、联合惩戒到位”的要求,在项目开工前,由属地政府和有审批职权的政府部门进行宣传告知、工程建设单位提供工程信息、管道企业进行信息确认。施工过程管道企业现场旁站监护、政府部门加强巡查监管。施工结束政府部门对管道保护工作效果进行评价。发生施工损坏管道事故的要责任倒查,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惩戒。
三是强化管道保护许可监管和执法保障。我们依据管道保护法制定印发了涉及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许可事项程序规定、特定施工作业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文件,会同市城管执法局制定加强管道保护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意见,为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许可监管和执法监管提供政策支撑。由各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组织工程建设单位与管道企业对接,协商确定施工作业方案,签订安全防护协议,对双方有争议的,组织进行安全评审,做出是否批准作业的决定。管道保护主管部门重点检查现场管道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施工作业配合情况等。对于未经许可的施工作业行为依法制止,并视情节采取责令改正、罚款、限期拆除等处罚措施。
3 加强信息共享和宣传教育
针对建设单位与管线单位普遍存在互不了解、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加强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和公众宣传,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了风险发生。
一是建立了北京市地下管线防护系统。由政府提供服务,为工程建设单位与管道企业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将防范施工损坏关口前移,实现“施工单位知管线,管线单位知施工”。施工单位施工前要登陆系统发布挖掘工程信息,系统按照挖掘工程覆盖范围向管道企业进行信息推送,管道企业在24小时内对挖掘工程覆盖范围有无管线进行确认。经确认有油气管道的,双方进行对接配合,履行相关程序后方可开工。
二是加强政企联动和宣传教育。我们联合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印制了《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告知书》,告知管道保护法律规定和相应法律责任。建立了市、区、街(乡镇)三级管道保护部门、执法部门与管道企业的工作联系手册。各级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和管道企业巡线人员定期开展联合巡线活动,双方共同在管道沿线村庄、社区、工厂单位开展管道保护法治宣传,提升公众参与管道保护工作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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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舒瑞清,1971年生,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公室主任,多年从事油气管道保护、地下管线管理工作。联系方式:010-68531579,shuruiqing@csglw.beijing.gov.cn。

来源:《管道保护》2022年第4期(总第6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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